总体目标2:包容性

​​​​​​​​​​​​​​​​​​​​​​​​​​​​​​​​​弥合数字鸿沟,让人人用上宽带

​成果
具体目标2.1.A: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50%的家庭将接入互联网
具体目标2.1.B:到2020年,最不发达国家(LDC)应有15%的家庭接入互联网
具体目标2.2.A: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应有50%的个人使用互联网
具体目标2.2.B:到2020年,最不发达国家(LDC)应有20%的个人使用互联网
具体目标2.3.A:到2020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价格可承受性方面的差距应下降40%
具体目标2.3.B: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的宽带服务成本应不超过月平均收入的5%
具体目标2.4:到2020年,宽带服务应覆盖全球90%的农村人口
具体目标2.5.A:到2020年,应实现互联网用户的性别平等
具体目标2.5.B:到2020年,应在各国形成确保残疾人无障碍获取电信/ICT的有利环境

具体目标2.1.A: 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50%的家庭将接入互联网

具体目标 2.1.B: 到2020年,最不发达国家(LDC)应有15%的家庭接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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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际电联统计数据网站

 

Target 2.2.A: 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应有50%的个人使用互联网

Target 2.2.B: 到2020年,最不发达国家(LDC)应有20%的个人使用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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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预计 – 来源: 国际电联统计数据网站

 
2015年,发展中国家上网家庭比例为49.0%,2016年增加至51.5%。截至2017年底,发展中国家的家庭联网数量达到42.9%。
2015年,最不发达国家中10.5%的家庭已接入互联网。该比例在2016年提高至12.9% 。截至2017年底,联网家庭数量增加至14.7%,与(2020年)目标仅差0.3%。
2015年,发展中国家中,36.1%的个人使用互联网,2016年提高至39.0%。截至2017年底,发展中国家联网个人的比例达到41.3%,这意味着,为实现50%的目标,2018-2020年间仍需提高8.7个百分点。
2015年发展中国家中使用互联网的人口为13.0%,一年后提升至15.6%。截至2017年,使用互联网的个人比例达17.5%,距离实现在2020年20%的目标仅差2.5个百分点。

 

具体目标 2.3.A: 到2020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价格可承受性方面的差距应下降40%​

2008-2012年期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固定宽带和蜂窝移动电话服务价格可承受性方面的差距大大减少,随后这一缩幅在2012-2014年间趋缓,在2014年,二者在固定宽带价格可承受性方面的差距甚至有所加大。2014-2015年间,这一差距继续缩小。2013-2014年间,移动宽带服务价格可承受性差距缩小,且在2014-2015年间继续缩小,尽管幅度有限。​ 
Affordability-gap.jpg
 

具体目标 2.3.B: 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的宽带服务成本应不超过月平均收入的5%​

到2017年,(在160个提供数据的国家中)共有120个经济体(其中包括所有发达国家和78个发展中国家)实现了宽带服务成本不超过平均月收入5%的目标,比2015年初增加了18个国家。上述提供数据的所有18个发展中国家和38个最不发达国家,有必要进一步降低宽带价格以实现上述具体目标,且这些国家应与若干未提供数据的其它国家一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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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目标 2.4: 到2020年,宽带服务应覆盖全球90%的农村人口​

据估计,在世界范围内,3G网络的人口覆盖率由2011年的45%上升至2016年的84%(移动宽带网络;3G或更先进的网络),但农村人口覆盖率仅为67%。​
Percentage of rural population covered by 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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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际电联统计数据网站

具体目标 2.5.A: 到2020年,应实现互联网用户的性别平等

Internet user gender 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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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2017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

按性别列出的互联网使用数据显示性别差距显而易见且与日俱增。在绝大多数国家,使用互联网的男性比例高出女性。根据国际电联的报告,互联网使用性别差距在2016年达到12.2%,高出2013年的11%。造成互联网使用男性多于女性的原因可能是教育程度和入学率等重要因素。互联网女性用户多于男性的一些国家也是在性别平等指数(GPI)(衡量女孩和男孩入学比对等性的指标)方面表现出色的国家。

具体目标 2.5.B: 到2020年,应在各国形成确保残疾人无障碍获取电信/ICT的有利环境

国际电联八年来与全球ICT包容性举措(G3ict)开展合作,根据《联合国公约》收集和传播信息并促进ICT无障碍获取。2014年,国际电联和G3ict共同发布的示范性信息通信技术无障碍获取政策报告,旨在通报有关ICT和残疾人的公共政策,其中包括基于国际电联/G3ict残疾人在线电子化无障碍获取政策工具包的示范性制度框架(国际电联/G3ict,2014年)。该示范性框架包括的六个政策和实践领域的导则和建议,将构成评估这一具体目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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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源:2017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
[2] 性别差距定义为互联网男性和女性用户普及率与互联网男性用户普及率之间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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