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标 R.1

​​​​​​​​​​​​​​​​​​​​​​​R.1:以合理、平等、高效经济的方式及时满足国际电联成员对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的需求,同时避免有害干扰

成果
R.1-1:拥有在国际频率登记总表(MIFR)中登记的卫星网络和地球站的国家越来越多
R.1-2:越来越多的国家拥有在MIFR登记的地面频率指配
​R.1-3:MIFR中已登记指配的审查结论合格百分比越来越大
R.1-4:已完成向数字地面电视广播过渡的国家的百分比越来越大
​R.1-5:将频谱指配给无有害干扰卫星网络的百分比越来越大
​R.1-6: 在频率登记总表(MFR)中登记的不受有害干扰地面业务指配的百分比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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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 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最后文件》、经更新的《无线电规则》

 2015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5)于2015年11月2-27日在日内瓦召开,代表162个成员国和130个观察员组织的3275位与会者出席了会议。经更新的《无线电规则》( 2016年版 )于2016年12月出版,电子版免费向公众提供。

大会做出的若干决定都已反映在经更新的《无线电规则》中,或已记录在大会全体会议的摘要记录中。主要议题包括审议用来推进民航国际航班跟踪的频谱(按照PP-14授予的职责)、为移动、卫星固定和卫星地球探测业务进行全球划分并为IMT的运行确定全球频段。

 此外,大会批准了多项与WRC-19和WRC-23相关的决议,责成ITU-R在各区域组和其他国际组织的支持下开展研究。大会筹备会议将于2019年3月对上述决议进行汇总。这些决议特别涉及:

R.1-2  区域性无线电通信大会最后文件、区域性协议

在此周期内未组织区域性无线电通信大会。


 

R.1-3  无线电规则委员会(RRB)通过的《程序规则》

在PP-14完成委员选举后,无线电规则委员会(RRB)在2015、2016和2017年每年举行三次会议,通过了40条与WRC-15决定相关的新的、或经修订的程序规则(RoP以及无线电通信局在应用《无线电规则》和区域性协议方面的做法。这些已公布在2017年版《程序规则》中。


 

R.1-4 空间通知处理和其他相关活动的结果 [10]

 如下表所示,在2014-2017年间,卫星通知单处理时间显著增加(如用于协调请求的时间从2014年的四个月增加至2016和2017年的六个月),这是因为:

这些问题已向RRB和无线电顾问委员会(RAG)定期报告并已实施了包括招聘更多工作人员的整改措施。处理时间预期在2018年回归正常。

评定非对地静止卫星星座是否符合规定限值的软件已在2017年底投入使用,以便对对地静止卫星网络提供保护。利用该软件,完成了自2013年以来收到的46份大型星座的申报资料。

有关应用理事会第482号决定实现卫星成本回收,已开具的发票总额(不包括免费处理)从2014年的13’745’128瑞郎、2015年14’727’833瑞郎增加至2016年的17’688’111瑞郎和2017年的18’865’668瑞郎。2014至2017年间,及时支付的发票(即发票出具日期后六个月内)比例一直保持在99%以上。无线电通信局对此决定的落实未引发任何具体行政问题。理事会在其2017年会议上责成无线电通信局提供有关对非对地静止卫星系统全面应用成本回收的要素。ITU-R研究组和RRB讨论了这些内容并已提交理事会2018年会议。

无线电通信局还促进解决各主管部门之间就轨道/频谱资源共用产生的分歧并就空间电台或地球站的协调提供帮助(2014-2017年间每年约帮助解决80件空间电台案件,350件地球站案件)。无线电通信局还参加了多个有害干扰案件的解决(平均每年10-30个案件)。国际电联成员定期通过通函了解处理活动信息。


 


 

R.1-5 地面通知处理和其他相关活动的结果 [11]

BR 无线电通信局继续继续按照《无线电规则》和区域性协议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空间和地面业务通知。下表总结了2015-2017年间处理的不同领域的情况和相应的成果:[12]


 

登记在MIFR/规划中的通知单 549 070   
在MIFR中登记的地面电台审查结果的审议 44 111
GE06协议确定的过渡期结束(2015年6月17日)时MIFR中的删除 17 554
记录在国际电联水上数据库中的海岸和船舶电台通知 1 428 875    
高频广播需求 60 037
有关2 850-28 000 KHz和406-406.1 MHz监测计划的监测意见 115 483
有害干扰报告 7 062


 

 2015年6月17日,在GE06协议确定的过渡期结束后删除了GE06规划中所有UHF和相关的VHF模拟条目。经过对MIFR中登记的模拟电视指配的审查,删除了28个主管部门的17 554个频率指配并将56个主管部门的26 330个频率指配保留在MIFR中,仅供参考。

通过若干由无线电通信局召集和协助的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多边会议,在解决VHF/UHF频段(广播和移动)中反复出现的有害干扰/外溢案件方面亦取得了重大进展。

国际电联成员依据标准机制通过通函、网站、实时更新和规则以及服务出版物定期得到有关处理情况的通报:


 

R.1-6 无线电规则委员会做出的除通过《程序规则》以外的决定

 

委员会通过了有关第80号决议(WRC-07,修订版)的报告。该报告提请WRC-15关注若干提交委员会的案件。WRC-15批准了委员会报告的各项决定。RRB在2015-2017年间就具体卫星网络情况做出的决定概要见下表。 [13]


 

卫星网络截止日期的延长 提交WRC的案件,同时继续将卫星网络考虑在内 将卫星网络保留在MIFR中或从中删除 卫星网络的重新提交 卫星网络的恢复或重新审查,收到日期不变 将卫星网络转给另一通知主管部门

受理的13个案件(9个不可抗力、4个同乘延迟)


 

其他案件已转呈WRC-15或WRC-19(见下一栏)


 

5个案件转呈WRC-15(4个迟到的中止请求,1个延长启用日期案件)


 

2个案件转呈WRC-19(2个真实卫星的迟到定位案件,但无不可抗力或同乘延迟)


 

保留了2个案件


 

删除了4个案件


 

受理了1个案件

将1个案件记录在案
 


 

受理了4个案件(2个源于拖延付款,1个涉及《组织法》第48条、1个有关附录30B)


 

2个案件遭到拒绝(1个涉及第553号决议、1个涉及附录30B第6.6段)


 

1个案件遭到拒绝


 

1个案件基于所提供的内容未获受理


 


 

RRB定期审议由意大利电视和声音广播电台在VHF和UHF频段对其邻国长期造成的有害干扰情况。有关电视,意大利主管部门通过三年来在法律、财务和规则方面的努力成功关闭了61个频率上对其他国家业务造成有害干扰的意大利电视传输。

RRB亦定期审议了铱卫星网络(HIBLEO-2)在1 610.6 – 1 613.8 MHz频段对射电天文业务(RAS)造成的有害干扰。当新的铱卫星星座在2018年全面投入使用后,该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R.1-7 ITU-R软件的改进

 

2015-2017年间,无线电通信局不断开发软件应用和数据库,以便高效及时地处理通知单并推进国际电联成员对ITU-R成果的使用。空间应用方面的活动取得了如下成果:  [14]

有关地面业务,这些活动取得以下成就:


 

上述在线网络应用目前已用于175个主管部门。无线电通信局还在不断完善其数据库和软件应用的安全方面,包括灾害恢复和业务延续性程序、隔离和防止对外披露等。此外,无线电通信局开发了新的应用工具并于2017/2018年提供给成员使用:


 

[3] WRC-15第155号决议;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C2行动方面(AL);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具体目标2.3、2.4、2.a、14.a。

[4] WRC-15第158、159、160号决议;WSIS C2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9.c。

[5] WRC-15第238号决议;WSIS C2、C3、C7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1.4、3.8、4.2、4.3、4.7、5.b 、8.1 、8.2 、9.1、9.3、9.c、10.2、11.2、13.1、13.3、16.7、16.10。

[6] WRC-15第239号决议;WSIS C2、C3、C7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3.8、4.2、4.3、4.7、5.b 、8.1 、8.2 、9.c、10.2、16.7、16.10。

[7]  WRC-15第237号决议;WSIS C2、C3、C7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3.6、9.5、9.c、11.2。

[8] WRC-15第766号决议;WSIS C2、C3、C7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1.5、2.4、3.9、11.5、11.b 、13.1 、13.3 、13.b、14.1、14.2。

[9] WRC-15第958号决议;WSIS C2、C3、C6、C7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2.3、2.4、2.a、3.6 、11.2 、11.5 、11.b、13.1。

[10] 《公约》第12条;理事会第482号决定;《无线电规则》第9、11、13、14、15、21和22条、附录4、5 、7 、8 、30、30A、30B;第4号决议(WRC-03,修订版)、第49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55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85号决议(WRC-03)、第148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539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552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553号决议(WRC-15,修订版);WSIS C2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9.c。

[11] 《公约》第12条;《无线电规则》第9、11、12、13、14、15、16、19、20、21、23、24、27 、28 、43 、50、51、52、56、58条、附录4、5、17、25、26、27;第1号决议( WRC-97,修订版 ) 、第12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13号决议(WRC-97,修订版)、第122号决议(WRC-07,修订版 ) 、第205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207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331号决议(WRC-12,修订版 ) 、第339号决议(WRC-07,修订版)、第356号决议(WRC-07,修订版)、第417号决议(WRC-15, 修订版)、第424号决议(WRC-15)、第535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612号决议(WRC-12,修订版 ) 、第647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749号决议(WRC-15,修订版)、第760号决议( WRC-15 )、第906号决议(WRC-15,修订版);区域性协议ST61、GE75、RJ81、GE84、GE85-M、GE85-N和GE06 ;WSIS C2行动方面;SDG具体目标9.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