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s 160 anniversary

ITU-D代表指南:电信发展部门

​​​​​​​​历史沿革 

ITU-D创建于1992年12月在日内瓦增开的全权代表大会。1989年在法国尼斯举行的全权代表大会做出决定,有必要审查国际电联的结构和工作方法,以更好地应对全球化和电信市场的放开。根据这一决定,成立了一个高级别委员会,以研究国际电联如何能更有效地应对不断变化的电信环境带来的挑战。该委员会在其题为“明日之国际电联:变革带来的挑战"这一报告中建议,国际电联的实质性工作应分三个部门进行,分别是:无线电通信部门、电信标准化部门和电信发展部门。

1992年增开的全权代表大会采纳了这些建议,由此将国际电联精简为三个部门: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国际电联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和国际电联电信发展部门(ITU-D)。

在这个新的结构下,1989年尼斯全权代表大会成立了电信发展局(BDT),作为ITU-D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计划监督和技术咨询,以及收集、处理和出版与电信发展有关的信息。​

职能 

ITU-D通过以下途径开展工作:​​

  • 世界和区域性电信发展大会;​
  • 电信发展顾问组;
  • 电信发展研究组;及
  • ​由主任(选任官员)领导的电信发展局。

ITU-D在其特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国际电联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双重职责,在联合国发展系统或其他资金供应安排下落实项目,通过提供、组织和协调技术合作和援助活动,促进和加强电信发展。​

国际电联《组织法》第21条规定了ITU-D的作用和具体职能,包括,除其他外,要努力做到:

  • 提高决策者对电信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水平,并就可能的政策和结构性方案提供信息和建议;
  • 考虑到其他相关机构的活动,通过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管理、资源调动和研究与开发的能力,特别是通过伙伴关系,促进电信网络和业务的发展、扩大和运营,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
  • 通过与区域电信组织以及全球和区域发展融资机构的合作,加强电信业的发展,监测列入其发展计划的项目的状态,以确保项目得到适当的执行;
  • 通过促进建立优惠和有利的信贷额度,并与国际和区域金融和发展机构合作,激活资源调动,在电信领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
  • 根据发达国家网络的变化和发展,促进和协调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让适当技术的计划;
  • 鼓励业界参与发展中国家的电信发展,并就适当技术的选择和转让提供建议;
  • 在必要时就技术、经济、财务、管理、监管和政策事宜提供建议、开展或赞助研究活动,包括对电信领域的具体项目进行研究。 

成员

ITU-D有四类成员。

成员国
所有成员国的主管部门都是ITU-D的有权成员。根据国际电联《组织法》第2条,国家被认为是国际电联的成员。成员国除了每年向国际电联缴纳会费外,不需要任何具体费用即可参与国际电联的活动。成员国的年度会费单位目前定为318 000瑞士法郎。每个成员国支付的会费单位数量不尽相同。

部门成员
.部门成员为:相关成员国批准的任何经认可的运营机构、科学或行业组织、金融或发展机构或其他处理电信事务的实体。
区域或其他国际电信组织​
与其他部门不同,ITU-D部门成员可以通过认担低于1/2个单位的会费等级来参加ITU-D研究组的活动。ITU-D部门成员有可能选择1/4或1/8个单位的会费等级。最低的1/16个会费单位等级是为发展中国家的部门成员保留的。​​

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部门成员应支付的最低年费目前定为3'975瑞士法郎,来自发达国家的部门成员为7'950瑞士法郎。

部门准成员
部门准成员仅有权参加一个选定的研究组及其下属小组的工作。来自发达国家的部门准成员的最低年费目前定为3'975瑞士法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部门准成员为1'997.50瑞士法郎。

学术成员
学术成员包括希望参加电信发展顾问组会议、ITU-D研究组、研讨会、讲习班和工作组的、与电信/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有关的学院、研究所、大学及其相关研究机构。来自发达国家的实体的最低年费目前定为3'975瑞士法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实体为1'987.50瑞士法郎。